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期末考试注意事项温馨提示

作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1-01-08 阅读:1727

本学期国开必修课程期末纸质考试定于2021年1月9日—10日在铜陵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翠湖四路)A楼、B楼进行,为了给各位考生提供一个安全、公平的考试环境,请同学们做好疫情防控,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做到诚信考试,服从监考人员的监督管理,共同创造良好的考试环境。

1、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去过中高风险地区、隔离期未满14天的考生,接触过确诊病例的考生,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考生不得到校参加考试,属于新冠肺炎疑似、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在治疗或隔离期间不得到校参加考试,由此造成的后果,将追究法律责任。

2、期末考试期间,考生凭学生证、身份证、考试通知单、安康码、14天行程码,佩戴口罩,经身份核验、体温检测合格后,才可进入学校。不戴口罩不给进入学校。

3、各位考生请提前到校做好入场前的准备工作,考试开始 30 分钟后,考生停止进入考场。开考30 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考试期间严禁将与考试有关的任何信息在网络上传播,考试时严禁使用手机,严禁替考,不找人替考,也不代替他人考试,学校对替考涉事考生将给予取消成绩、停考一年、全国通报等处理,情节严重的可开除学籍。疫情防控期间如果发生替考行为,国家开放大学将从重处理。

5、考生应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工作职责,不得扰乱考场秩序,不得恐吓、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考生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被认定为“扰乱考试秩序”的,终止涉事考生本科目考试,取消其当次报考各科目考试成绩,取消学士学位申请资格,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上纪律处分。在涉事考生成绩档案中该科目记录“扰乱考试秩序”。考生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学校停车位有限,学生开车来校参加考试时,请配合交警和工作人员将爱车有序停在指定的停车位。校园内严禁吸烟,严禁随地吐痰,谢谢配合。

祝愿各位考生考出好成绩!


c_ms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