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奥鹏学习中心、各位同学:
根据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位办理相关通知要求, 202307批次学位申请工作已经开始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学位申请条件:
须满足《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附件1)和学位相关政策解读(详见附件2)中的相关规定。
二、 学士学位申请学生时间范围
根据《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202107、202110、202201、202207、202210、202301毕业批次,满足学位申请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注:202107毕业批次为最后一次申请机会)。
202307批次满足毕业条件和学位申请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本批次学位申请时间:2023年5月9日-2023年5月19日,逾期申请不予受理。
三、学位申请流程:
1、学生学位申请
为保证学生申请学位的严肃性和信息准确性,需学生本人完成此项申请。
符合申请学位条件的学生,登录OCES学习平台,点击“我的学位—申请学位”,选择学位批次“2023年学位授予—秋季”,学位申请时间2023年5月9日-2023年5月19日,点击“提交申请”。
如未在该批次,该时间段内,请联系所属学习中心反馈奥鹏总部处理。
2、学位资料提交
1)学生本人在学位外语资料上签字并注明:本人自愿申请此次学位,并对证书真实有效性负责,之后将签署承诺的学位外语资料进行扫描并将扫描件发送给学习中心。
未签署承诺审核不予通过。
学位外语资料提交的类型及其他注意事项如下:
序号 | 外语证书类型(具备其一即可) | 注意事项 |
1 | 在籍期间参加并通过各省级单位组织的成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 | 1)提供成绩查验途径,成绩验证途径可用铅笔标注在成绩单正面 2)学生本人手写承诺并签字 |
2 | 通过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含)以上考试(笔试合格) | 学生本人手写承诺并签字 |
3 | 在籍期间通过全国网络教育公共课程大学英语B统一考试,成绩85分(含)以上 | 提供统考平台成绩查询截图(如暂无法提供统考成绩截图,请学生手写考试批次及成绩),同时由学生本人手写承诺并签字 |
4 | 其他:1)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ET)四级(含)以上合格证书或成绩单 2)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A级)统一考试(202003及之前批次) | 1)项如在“中国教育考试网”无法查验、 2)项如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无法查验, 则须同时提供成绩真实有效性的核验途径和相关辅助证明资料。 3)成绩单上需由学生本人手写承诺并签字 |
注:以上外语成绩,申请学位时需提供成绩真实有效性的核验途径和辅助证明资料。无法核验成绩者不予受理学位申请。
2)学习中心在平台申请截止前通过奥鹏平台(学生服务-学生管理—上传学生图片)上传学位外语证书或成绩合格证原件扫描件(命名:xwwy+报名编号)。
上传成功后,请学习中心老师务必关注平台,未上传资料按照放弃学位申请资格处理。
路径:OCES平台—查询中心—查询学生综合信息—明细—注册信息—其他资料显示—学位外语材料(如未上传此处不显示,已上传此处有学位外语材料)
学位外语证书或成绩合格证原件扫描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
3)学习中心将附件三《东北财经大学2307批次学位申请汇总表》电子版表格2023年5月19日前发送学务邮箱。
四、学位证书及学位资格审核:
1、学位证书及备案照片将取用学生同版毕业照片(请确保已采集毕业照片确认无误)。
2、申请截止后请学习中心及时查看平台上各项审核状态,有疑问在2023年5月19日前反馈。
3、学位申请由学习中心初审、学院复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终审。学士学位申请办理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学生须对申请学位时提交的外语证书或成绩单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无论何时何地发现,已授予的学位证书一律予以撤销处理。
特此通知!感谢您的配合!
附件1:《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
附件2:《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相关政策解读(2020修订版)
附件二:《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相关政策解读(2020修订版)(1).pdf.pdf
附件一:《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