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站点,各处室:
现将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校教师师德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皖教工委〔2023〕122号)予以转发,请各站点、各处室组织教职工深入学习,贯彻执行,持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附件: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校教师师德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皖教工委〔2023〕122号 ).pdf
铜陵开放大学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