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班:
为充分发挥优秀学生的引导、示范作用,激励铜陵开放大学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促进良好学风、校风的形成,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国开学生函〔2023〕11号)文件精神,依据《安徽开放大学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皖开大党〔2023〕10号),即日起启动2023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和2023年度安徽开放大学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充分发挥优秀学生的示范和引领作用,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励学生克服困难、刻苦学习,顺利完成学业。
二、奖励对象
铜陵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各专业在读学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修满本专业毕业最低学分,进入毕业审核阶段的学生不在奖励范围之内。
三、奖学金来源
1.2023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由国家开放大学专项拨款。
2.2023年度安徽开放大学奖学金由安徽开放大学专项拨款。
四、奖学金申请条件
(一)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和安徽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奖学金,两种类型奖学金之间不能同时兼得。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品德优良,行为规范。
(三)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努力,锐意进取,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学和其他各项活动,具有较强的自主学习能力,并在学习中善于合作、乐于帮助和带动他人共同学习。
(四)入学一年以上,已获得毕业总学分40%以上本专业课程 学分(不包括补修课程)。已经获得过奖学金的学生再次申请奖学金时,需再获得30%以上的课程学分。
(五)申请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的,学习成绩优良,本专业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85 分。申请安徽开放大学奖学金的,学习成绩优良,其中开放教育学生本专业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
(六)在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外,若在读期间表现优异,获 得学校相关奖励的;或克服工学矛盾,学以致用,在工作岗位上 做出突出贡献,获得所在单位相关奖励的;或退役、现役军人就读安徽开放大学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七)在读期间获得国家、省(部)级奖励或中国人民解 放军战区级奖励,对社会做出突出贡献者,申请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不受奖学金分配名额限制且可适当放宽(四)、(五) 款中所列条件要求。在读期间获得市(厅)级及以上部门奖励者,申请安徽开放大学奖学金不受奖学金分配名额限制且可适当放宽(四)、(五)款中所列条件要求。
省(部)级奖励是指省级党委、政府直接授予的奖励和国家 各部委授予的奖励,省级党委或政府所属委、办、厅(局)等部 门授予的省级劳动模范、五一 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和青年五四奖章等奖项也视为省级奖励。
市(厅)级奖励是指市级党委、政府直接授予的奖励和省级 党委或政府所属委、办、厅(局)等部门授予的奖励,市级党委 或政府各局、委、办等部门授予的市级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和青年五四奖章等类似奖项也视为市(厅)级奖励。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一)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候选人,须分类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2023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候选人汇总表(附件3)(注:同时提交电子版)。
2.2023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个人申请表(附件4)(注:同时提交电子版)。
3.奖学金候选人成绩单(候选人成绩单需通过教务管理软件打印,同时在右下角需注明已获学分的课程平均成绩和已获学分百分比,并加盖学籍审核部门印章。)。(成绩单教务处统一打印)
4.奖学金候选人1寸彩色证件照片一张(打印或贴在申请表上)。
5.奖学金候选人入学后所获奖励证书复印件(注:同时提交电子版)。
6.特别优秀候选人材料(注:同时提交电子版)。
各教学班从推荐候选人中选择1-2名特别优秀候选人,将上述材料,连同事迹介绍和一张5寸彩色生活照(电子版)等材料报送省校。事迹介绍在2000字左右,内容主要包括:在读期间突出的学习表现、工作中的突出成绩及所获奖励情况等(要求有具体事例)。
(二)安徽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奖学金候选人,须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2023年度安徽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奖学金个人申请表。(注:同时提交电子版)
2.奖学金候选人成绩单(候选人成绩单需通过教务管理软件打印,同时在右下角需注明已获学分的课程平均成绩和已获学分百分比,并加盖学籍审核部门印章。)(成绩单教务处统一打印)
3.奖学金候选人的1寸彩色证件照片(打印或贴在申请表上)。
4.奖学金候选人入学后所获奖励证书复印件(注:同时提交电子版)。
5.2023年度安徽开放大学奖学金候选人事迹材料。要求字数在2000字以内,主要应包括:在读期间突出的学习表现、工作中的突出成绩及所获奖励情况等(要求有具体事例)。
六、时间安排
(一)各班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学员申报,并于2024年4月5日以前将奖学金候选人有关纸质材料和电子稿以班级为单位报送给铜陵开放大学教务处。
(二)4月下旬省校组织评审。确定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候选人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汇总上报国家开放大学;确定安徽开放大学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表彰。
(三)2024年5月至6月,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终审并确定获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学生名单,7月,国家开放大学和安徽开放大学拨付奖学金款项到各市级开放大学,并发放奖学金证书。10月底前,完成奖学金发放工作,11月1日前,各参评单位向省校提交奖学金发放过程材料(照片、学生获奖感言及宣传报道等)。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教学班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请各班按照《安徽开放大学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本班评选工作实施方案,并按照奖学金候选人推荐名额组织实施评选工作。
(二)规范操作。各教学班要切实加强对奖学金评审、发放等环节的跟踪、监控和反馈,要及时公布意见反馈和监督举报方式,确保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加强宣传。加强宣传。各班要采取各种方式加大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宣传,发挥奖学金引领和激励作用,扩大奖学金的社会影响力。
八、几点说明
(一)奖学金参评班级推荐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候选人中如有不符合条件的,将从本班或其他班推荐的安徽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奖学金候选人中遴选替补进去;安徽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奖学金候选人缺少的名额将不进行补充。
(二)本次奖学金的评选只接受一次材料的上报,对不符合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评选条件的候选人按照上述评选原则进行调整。
(三)规定时间内未报送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 刘柳
电话:0562—2862220
关于开展2023年度安徽开放大学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