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枞阳开放大学、各教学班: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 育大会精神,服务构建泛在可及的终身教育体系,充分发挥国家开放大学优秀学生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在校生勤奋学习、积极 进取,促进良好学风、校风的形成,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关于开展2025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和《安徽开放大学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精神,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评选推荐工作和安徽开放大学奖学金评选工作,请各相关班级按照《2025 年度铜陵开放大学奖学金评选工作实施细则》(附件1)要求,认真做好评选组织与实施工作,并于2026年6月18日前将奖学金候选人有关纸质材料和电子稿以班级为单位报送给铜陵开放大学教务处。
附件:
1.2025年度铜陵开放大学奖学金评选工作实施细则
附件1
2025年度铜陵开放大学奖学金评选工作实施细则
为保证2025年度铜陵开放大学奖学金评选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关于开展2025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评选 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安徽开放大学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 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评选目的
充分发挥优秀学生的示范和引领作用,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 性和主动性,激励学生克服困难、刻苦学习,顺利完成学业。
二、评选对象及奖励金额
1.铜陵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各专业在读学生。截至2025年12 月31日,进入毕业审核阶段的学生不在奖励范围之内。
2.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每生奖励1500元,安徽开放大学奖学 金每生奖励500元。
三、推荐名额
1. 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名额9人。
2.安徽开放大学奖学金名额(开放教育类)4人,安徽开放大学奖学金名额(技能+学历项目类)6人、安徽开放大学奖学金名额(安徽工匠学院学历提升班项目类) 6人。
四、材料报送及要求
(一)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
1.2025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个人申请表(附件2)(注:同时提交电子版)。
2.奖学金候选人成绩单(要求:①入学一年以上,已获得毕业总学分 40%以上本专业课程 学分(不包括补修课程)。已经获得过奖学金的学生再次申请奖学 金时,需再获得 30%以上的课程学分。②学习成绩优良,本专业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 85 分。)。(成绩单由班主任核对)
3.奖学金候选人入学后所获奖励证书复印件(注:同时提交电子版)。
4、蓝底照片电子版,要求;尺寸:480*640,大小:不超过400KB,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2.安徽开放大学奖学金
1.2025年度安徽开放大学奖学金个人申请表(附件2)(注:同时提交电子版)。
2.奖学金候选人成绩单(要求:①入学一年以上,已获得毕业总学分 40%以上本专业课程 学分(不包括补修课程)。已经获得过奖学金的学生再次申请奖学 金时,需再获得 30%以上的课程学分。②学习成绩优良,本专业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0 分。)。(成绩单由班主任核对)
3.奖学金候选人入学后所获奖励证书复印件(注:同时提交电子版)。
4、蓝底照片电子版,要求;尺寸:480*640,大小:不超过400KB,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经铜陵开放大学奖学金评审小组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奖学金候选人再在“国家开放大学学生工作平台评优评奖栏目”和“安徽开放大学思想政治工作网智慧资助平台”进行网上申报。
五、时间安排
1.2026年6月初,省校印发文件布置奖学金评选工作。
2.2026年6月30日24时前,各分校完成国家开放大学 奖学金、安徽开放大学奖学金网上申报及审核,逾期不能申报。
3.2026年7月初省校组织评审。确定推荐国家开放大学奖学 金候选人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汇总上报国家开放大学;确定安徽 开放大学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表彰。
4.2026年9月,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终审并确定 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学生名单。
5.2026年11月,国家开放大学和安徽开放大学拨付奖学金款 项到各市级开放大学,并发放奖学金证书。
6.2026年12月底前,应完成奖学金发放工作。
六、注意事项
1、奖学金评选涉及多个类别,实行分平台申报,请各班级务必区分材料报送要求。
2、请各班级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规范、准确、及时完成材料提交与审核,规定时间内未报送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皖开大党〔2023〕10号关于印发《安徽开放大学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国开学生〔2021〕2号 关于修订《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评选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4:2025年度安徽开放大学技能+学历奖学金个人申请表.docx
附件3:2025年度安徽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奖学金申请表.docx
附件5:2025年度安徽开放大学安徽工匠学院学历提升班奖学金个人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