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开放大学开放教育遗留生管理规定
为加强我校开放教育遗留生管理,提高学校支持服务质量,理顺教学管理工作流程,有效防范学校办学风险,特制定本规定。
一、开放教育遗留生的界定
1、我校开放教育遗留生特指在6学期内(含6学期)未达到毕业要求但尚在学籍有效期内(8年)的开放教育学生。
2、未交满学分费、中途流失的学生不作为遗留生管理,但后期在学籍有效期内复学并补交满学分费的学生,也纳入开放教育遗留生管理。
二、开放教育遗留生的学籍管理
1、开放教育在籍学生在第6学期结束如仍未达到毕业要求,即转入遗留生管理。由班主任在第7学期初打印学生成绩单发送给遗留生,并组织遗留生签署《铜陵开放大学开放教育遗留生管理告知书》(附件1)交学校教务处存档。
2、遗留生如在第12学期结束仍未达到毕业要求,需于第13学期初签署《学籍即将期满遗留生报考承诺书》(附件2)交学校教务处存档。
3、遗留生如在第16学期结束仍未达到毕业要求,学籍自动失效。
三、开放教育遗留生的课程重修重考报考管理
1、遗留生课程重修重考由学生根据自身工作学习情况实行自主申报制,学校不承担每学期主动报考义务。
2、遗留生申报课程重修重考应于每学期开学一周内提交书面《遗留生课程重修重考报考申请表》(附件3)至班主任处(一般春季学期不迟于2月底,秋季学期不迟于8月底),由班主任统一报考,逾期视为放弃该学期报考。
3、遗留生重修重考课程中如包含毕业作业(设计)环节,应提前在前一学期期末结束前与班主任联系分组(一般参加春季学期毕业作业应不迟于上一年度12月底,参加秋季学期毕业作业应不迟于当年6月底),否则耽误指导及写作进度,责任由学生自行承担。
4、遗留生每学期申报重修重考课程最多不超过10门(含)。
四、本规定自制定之日起执行。
铜陵开放大学
2023年4月24日